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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年前南大碎尸案,有人主动分析并被疑是凶手?
感觉有人分析的好诡异

作者:做賊的喊抓贼 提交日期:2008-6-23 21:30:00  

  
  我的结论如下:
  
  一,黑弥撒(楼主)为案件知情人,或者他已经隐隐约约知道凶手的真实身份。“老曲儿”是其马甲。
  二,很多的、WCAT666是同一人,也就是碎尸案的真正凶手。
  三,黑弥撒与凶手同处一个圈子:生活在南京的部队高干子女,喜欢音乐和哲学,和南大有某些未知联系。
  四,黑弥撒和凶手在发帖前并不认识,但不能保证接下来他们会不会互相猜出对方身份。
  五,附带结论:黑弥撒对原南大曲姓校长有个人情绪。
  
  
  我的思路如下:
  
  1,黑弥撒发完主帖后,在23:09:37说“呵呵,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。不过需要说明的是,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……”。天涯网友都知道,一般的娱乐消遣帖,没有谁会去主动撇清主帖与ID的关系。这和主帖的工整表露出来的一致:即楼主发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;同时料到了帖子的影响力,在POLICE介入前并不想过早地与现实发生联系。消遣帖的事实和帖文的深思熟虑存在矛盾。局外人的身份和怕人怀疑的谨慎(希望和别人QQ视频)存在矛盾。
  
  2,黑弥撒的“戴笠楼和那两幢破楼位于汤山镇,离市区有几十公里,是我前不久自驾去那里拍的”,表明他居住在南京,有车,经济宽裕,能自由进出戴笠楼。戴笠和杀人狂存在未知关连。
  
  3,黑弥撒在19日晚上21:49发帖,到第二天14:12“很多的”回三段长论,中间时隔17个小时,之间不过只有不到20个回复,如果不是有“很多的”提起来,早已石沉大海。而且一出手,就是一篇连标点都不乱,结构和措辞工整,思路极为清晰的几千字。由此可以表明,他对碎尸案的关注非同一般。先在WORD上打好再传上去,表明他回复前也是经过深思熟虑。
  
  4,“很多的”在这篇长文写有这样几句话
  
  --------------------
  “ 结论:因为打字太多,头晕,所以结论简单点:
    1、楼猪是凶手;
    2、结论1纯属虚构,如有雷同,也很自然;
    3、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,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,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,基本都是
  
  扯淡;
    4、我咋这么无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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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前面第3点分析,我们知道他根本就不是无聊。事实上他是从杂谈的海底捞出昨夜的一篇帖子,然后花了近一个小时在WORD上写出工整严密的几千字,分三次传上去。请注意,这三次上传在下午两点,如果是一篇火帖,是会被其他网友的回帖冲断的。但他的想法落空了,偏偏没有人回复。可见他对此案的关注和敏感是大大超出局外普通人的。显然,他回帖行为把自己暴露得一干二净。
  
  5,“很多的”日志中反映出他对医学(尸体腐败)、军队(枪支)非同一般的熟悉。这和他的部队高干子女、医硕的身份完全吻合。见以下等回复:
  
  ------------
    尸体腐败,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。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,
  
  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。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时或第48小时、72小时才开始出现,而要充分
  
  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,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。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,便是尸体毁坏,直至仅剩白骨
  
  。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:
    1.腹部膨胀
    由于尸体的肠道内有大量的腐败细菌,因此在陆地上,尸体腐败通常是由腹部开始的,最早出现的征
  
  象就是腹部膨胀。这是由于腐败细菌的作用产生腐败气体,引起肠道胀气的结果。
    2.腐败绿斑
    腐败气体中的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绿色的硫化血红蛋白,在皮肤上呈现污绿色的斑块,称为腐败
  
  绿斑。陆地上的尸体,盛夏季节约在死后12小时以后,春秋季节约在死后24~48小时,冬天约在死后72~
  
  120小时,就会出现腐败绿斑。腐败绿斑最初为淡绿色,以后逐渐变为深绿色,中间部分较周围部分颜色
  
  更深,边缘界线一般不甚明显。随着尸体腐败的发展,腐败绿斑逐渐发展到全腹部以至全身,颜色由绿色
  
  变为褐色乃至黑色。
    ……
  
      1成人--------手臂向身旁伸出,手部抬起到胳膊高度,掌心向下。
      2小孩--------手臂向身旁伸出,手肘弯曲,掌心向下固定放在腰间。
      3女性嫌疑犯--掌心向着自己的胸膛,手指分开呈碗状,寓意是女性的胸部。
      4人质--------用手卡住自己的脖子,寓意是被劫持的人质。
      5指挥官------食指、中指、无名指并排伸直,横放在另一手臂上。
      6.手枪--------伸直大拇指及食指,互成90度,呈手枪姿势。
      7.自动武器------手指弯曲成抓状,在胸膛前上下扫动,像弹奏吉它一样。
      8.霰弹枪--------发信号的是手持霰弹枪的队员,只需用食指指指自己的武器便可。
    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    最先是由德国第九国防军 (GSG-9)创造,后被世界各国特种部队广泛采纳使用。
  ---------------------
  
  6,楼主黑弥撒和“很多的”不是同一人的原因:行文习惯大为不同,语言素养上黑弥撒比“很多的”差了一个档次。
  
  
  7,WCAT666这个ID有网友解释过,"666"一词在圣经启示录中暗指迫害基督教徒的罗马暴君尼禄,而后扩大泛指恶魔、撒旦和反基督教者。表明这ID与弥撒和“很多的”有莫大的联系。特别要提到的是WCAT666说的“很简单,因为享受啊,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。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,舍得一口气读完吗?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,舍得一口气吃饭吗?整个过程,那气味,带着一丝丝血腥,一丝丝凉风,有点点腥,还有点点甜”。请万万注意:他无意中提到的喜好“雪菜肉丝面”。而在“很多的”以前的日志中也谈到“初夏的南京,天亮得很早。老张从小巷子里晃出来,按习惯坐到瑞阳街路边一个早点摊子上,要了一碗雪菜肉丝面,然后悠闲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的二锅头,摆在桌子面前,等待老板把早点端上来”。这是巧合吗?非也。在这散文笔调中,凶手无意中暴露了自己的生活习惯以及一个马甲的紧密联系。
  在WCAT666的这篇回复中,用语非常优美,对犯罪心理描摹逼真得几乎忘了形,这同“很多的”长篇回复用语习惯和语言素养一模一样。
  
  8,对于“老曲儿”言论的分析就略了,自己搜。需要提到的一点是,这个曲既可以是“歌曲”的曲,也可以是南大“曲校长”的曲。
  这个ID名暴露了黑弥撒的一些想法。哈哈
  
  
  
  补充一下,我的马甲是用来在天涯台湾版玩的。与“做贼的喊抓贼”网友没有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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